0$房天下问答|签了一年合同,2012年2月15到2013年2月15日,由于工作变动就不能在这租了$https://m.fang.com/ask/ask_497786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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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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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errghhh
丨Lv 0
视双方合同具体规定而定,如你们签订的合同中有条款约定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那么恐怕没有索回的理由。 如果你担心在法律上不占优势,你可以和房东约定一月后搬出,届时结清房租,退换押金。但若如今执意房东赶你的话,那么就是房东违约,你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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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oar
丨Lv 0
赶快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法律术语啊神马的),然后和房东交涉。一般合同都注明提前一月通知房东,也就是说你就是不继续租住,也可以再注满一月才走的。不过房租照付。既然是你违约在先,估计押金是不退的。但是还能要回两月房租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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