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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新房,还未签合同,已交30万,要转让,买方只能先付10万,剩余贷款,怎样才能保证拿到剩余的房款?

    1、是个人交易,签合同前要办理更名,房产证就直接办理买方的名字,需要履行什么手续或者签订协议保证买方拿到贷款后能把剩余房款给我?2、直接用购房协议可以贷款吗?还是必须等房产证下来再贷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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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不流泪的豆浆

    发布于2013-08-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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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天涯歌女∮ 丨Lv 2
    如果你和开发商通气 关系比较好的话 可以让他交10万 那20万开发商退你 否则不可以你 建议还是一次搞好 购房协议是贷不了款的必须签署正式的合同后开发商具备五证条件才可以
    +1 2013-08-27 举报
  • 面小团 丨Lv 4
    不建议你同意首付分期付款。1、比如此房仍由你还贷,那么除了你首付的30万,你将分期付款剩余部分。如你不能一次拿出30万首付,此购房合同也就签不上了,开发商不跟你讨论首付是否可以分期的问题。2、那么,如果你时开发商,你会同意将首付30万的要求,改为10万,而剩下的才是分期付款吗?这么说,你应该能明白吧?其实你的问题时一样的,换个有实力的30万一次过户,过户费、手续费等相关费油,商量好由谁承担,落实到纸面上签字生效。望采纳!
    +1 2013-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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