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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一个二手房产中介欺诈行为的问题

    情况: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当我们已付清60%房款后(除按揭款项)。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通过侧面了解到该房产名下户口仍被首次房主占用。从而导致我无法将户口移至房产名下。(我是第三户人家,第二户人家没有入户口,而第一户人家的户口也一直没跟随房产转让而迁出去)根源:在签订合同时,本人曾询问第二户人家户口是否在该房产内,第二户人家表示其户口未在该房产名下,无提出该房产首次业主户口未迁出问题。而后续在办理其他业务时,中介方亦未告诉我方,该房产存在名下户口为首次房主占用的事实。且在后续我方反馈该房产存在户口占用问题情况下,中介方以我方未主动询问其户口情况为理由,表示该户口问题不属于其房产中介职责范围。想请教下,该中介在我方购买其代理房产时,未主动介绍该房产存在户口等相关信息的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范畴?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户口迁移 户口 举报

    提问者:artsblue

    发布于2013-08-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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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祝伟飞 经纪人
    这种中介可以直接关门了,这是必须告知的义务,这个都做不到还开什么公司。也有可能是业务员的额个人行为操守有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1 2013-08-28 举报
  • 潘如海 经纪人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中介确实有责任的
    +1 2013-08-27 举报
  • 搜房网友 丨Lv 10
    属于欺诈行为。2011标准合同特别提醒第3条,合同正本第4条都有明确说明。
    +1 2013-08-27 举报
  • quqian7 丨Lv 3
    这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居间方是在第二任业主和买主之间做的居间,第二任业主并未将户口移至房产名下,所以不存在隐瞒问题,而第二任业主可以通过他当时的居间方向第一任业主商议户口迁移事宜!你跟第二任业主签的合同,所以房子的所有问题都是应该由第二任业主负责,居间方应该尽的义务是全力支持和配合第二任业主解决房产所存在的问题,所以您不必过于担心,这些事跟您没有关系!中介的说法虽然比较不负责任,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上,他们说的也没有错!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建议您带着房产证到辖区公安机关反应情况,由公安机关通知第一任业主将户口挪走!
    +1 2013-08-27 举报
  • snowyln 丨Lv 0
    不一定,如果你合同上面没有写的话就没用咯,签了合同就算数了,除非你自己有有力的证据执政他
    +1 2013-08-27 举报
  • zhunbei9 丨Lv 4
    有责任但不属于欺诈
    +1 2013-08-27 举报
  • hyptfj 丨Lv 0
    根据你的描述,中介作为居间人,有义务将房产的详细情况和信息告诉买受方,如其隐瞒主要信息促成合同立,缔约之际存在过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1 2013-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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