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请教一个二手房产中介欺诈行为的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97363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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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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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伟飞
经纪人
这种中介可以直接关门了,这是必须告知的义务,这个都做不到还开什么公司。也有可能是业务员的额个人行为操守有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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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如海
经纪人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中介确实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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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房网友
丨Lv 10
属于欺诈行为。2011标准合同特别提醒第3条,合同正本第4条都有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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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qian7
丨Lv 3
这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居间方是在第二任业主和买主之间做的居间,第二任业主并未将户口移至房产名下,所以不存在隐瞒问题,而第二任业主可以通过他当时的居间方向第一任业主商议户口迁移事宜!你跟第二任业主签的合同,所以房子的所有问题都是应该由第二任业主负责,居间方应该尽的义务是全力支持和配合第二任业主解决房产所存在的问题,所以您不必过于担心,这些事跟您没有关系!中介的说法虽然比较不负责任,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上,他们说的也没有错!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建议您带着房产证到辖区公安机关反应情况,由公安机关通知第一任业主将户口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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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yln
丨Lv 0
不一定,如果你合同上面没有写的话就没用咯,签了合同就算数了,除非你自己有有力的证据执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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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nbei9
丨Lv 4
有责任但不属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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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tfj
丨Lv 0
根据你的描述,中介作为居间人,有义务将房产的详细情况和信息告诉买受方,如其隐瞒主要信息促成合同立,缔约之际存在过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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