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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如果我和我男友结婚,房子是男方首付,名字只写男朋友一个人的。结婚后房贷由男方自行承担

    生活费AA。如果这种情况下我和男友以为感情不和离婚了,房子归他。但是房贷他没还完,那么这个借贷算是双方共同借贷要一起偿还吗?这样我岂不是很吃亏 北京市

    贷款 房子 首付 举报

    提问者:消除女权用户

    发布于2012-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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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李理 置业顾问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 已解决 |2012/5/10 20:43:00|回答数:4| 离婚 房子 房贷 首付 婚姻法
    +11 2014-06-06 举报
  • 赵勇 置业顾问
    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
    +10 2015-01-09 举报
  • 赵勇博18911951053 丨Lv 6
    分割财产时将按揭
    +10 2015-01-09 举报
  • tianyouaishangda 丨Lv 5
    以为感情不和离婚
    +10 2015-01-09 举报
  • xue59927 丨Lv 0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1 2012-05-10 举报
  • 神游王 丨Lv 4
    你可以申请在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2001 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11 2012-05-10 举报
  • 就爱爽歪歪 丨Lv 2
    不用一起还。《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房产归男方,则房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一方的个人债务。
    +10 2012-05-10 举报
  • 11八爷 丨Lv 4
    一定程度上说你亏了,你可以申请在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2001 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10 2012-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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