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租的房子是交了一年的钱,现在住了四个月了,不想住了,当时住的时候是签了合同的。剩余的钱可以退回吗?$https://m.fang.com/ask/ask_497021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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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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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网络
丨Lv 4
你的协议上写的很清楚,你是毁约,你要提前2月通知对方,补偿对方2月房租,其余的可以要回,如果对方同意其他协商方式处理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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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甲
丨Lv 0
“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如有一方毁约应补偿两个月房租”既然已经这么写了,那就只能拿回来半年的房租了。那这两个月的是拿不回来了。现在就可以通知甲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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