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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63319877 丨Lv 1
    当涉及房地产买卖、交换等转让行为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1 2022-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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