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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49904589
丨Lv 1
根据现行《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其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照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单位税额注明:单位税额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请到主管地税咨询。由于土地使用税是土地使用人为纳税人,因此,对于出租房屋应纳的土地使用税也可以由承租人缴纳,出租人可以不缴纳这部分税款。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房屋原值减除10%-30%的余值依照1.2%税率计算缴纳,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年应纳房产税=房屋原值×(1-10%~30%)×1.2%按照房屋余值计征房产税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请到主管地税咨询。出租部分,按照租金收入依照12%税率计算缴纳,纳税期限为按月(次)缴纳。应纳房产税=租金收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