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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有哪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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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雅典风云

    发布于2022-06-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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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2289068520 丨Lv 0
    收回土地所有权抗辩原因:满二年未开工开发设计的,可以收回;持续2年未按审批主要用途应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公共利益必须确需应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限期届满未续签的,可以收回;停用原划转的国有制土地的,可以收回;经审批损毁的,可以收回。
    +1 2022-06-14 举报
  • ask9565941007 丨Lv 2
    恢复土地使用权的辩护理由:两年未开工开发的,可以恢复;连续两年未使用批准用途的,可以恢复;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恢复;土地使用期届满的,可以恢复;停止使用原分配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恢复;经批准报废的,可以恢复。
    +1 2022-06-13 举报
  • ask8496625986 丨Lv 2
    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收回;连续2年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经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
    +1 2022-06-12 举报
  • ask8187897774 丨Lv 1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抗辩理由:两年未开工的,可以收回;如果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
    +1 2022-06-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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