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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住在成都城乡结合部,政府征用了房子和地,并将要赔房子,我姐这个时候遇到个难得,他和我姐很迅速的接了婚。在我妈帮助下,把他的户口转到了成都,(他是大英县的)这样就可以多分40平方的房子。(当地按每人40平方赔付)然而婚后,我姐发现他根本不比她,很冷淡。我姐姐感觉自己付出很多,那个人却只知道接受不知道付出。而且他好吃懒做,游手好闲,遂二年后想与之离婚。本想将40个平方的房子通过协议给他,他却说是他应得的。我们很生气,了解了哈新婚姻法,说好像他应该不能得到这40个平方的房屋。产权应该记得是我妈的名字。不是他的。想咨询哈大家法律上到底这40个平方归谁? 北京市

    户口 房屋 房子 产权 举报

    提问者:zhiqinge

    发布于2012-04-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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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dljdc00328 丨Lv 0
    产权上的名字是哪个 这个房子就是哪个的
    +1 2012-04-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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