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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契税有什么减免税规定

    广东契税有什么减免税规定 北京市

    契税 减免税 举报

    提问者:闲庭月下人

    发布于2022-05-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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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225209305 丨Lv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1 2022-05-16 举报
  • 奥特曼打小怪兽0716 丨Lv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免契税:(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土地、房屋的,免征;(2)城市职工第一次购买公共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损失重新购买房屋的,适当允许减免;(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契税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土地、房屋所有权;(二)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土地、房屋所有权;(三)承担荒山、荒地、荒滩土地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使用权;(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变更土地、房屋所有权;(五)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六)依法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担土地、房屋所有权。
    +1 2022-05-15 举报
  • ask3377651530 丨Lv 1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减免或是免征契税:(一)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防企业承受土地、房屋用以办公、课堂教学、诊疗、科学研究和军事禁区的,免税;(二)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第一次选购公有住房的,免税;(三)因不可抗拒损毁住宅而再次选购住宅的,酌情考虑准许减免或是免税;(四)国家财政部要求的别的减免、免征契税的新项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防企业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以办公、课堂教学、诊疗、科学研究、军事禁区;(二)非盈利性的院校、定点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以办公、课堂教学、诊疗、科学研究、养老服务、援助;(三)承受荒地、荒山、荒滩土地所有权用以农、林、牧、渔业养殖;(四)夫妻关系续存期内夫妻之间变动土地、房屋权属;(五)遗嘱执行人根据承继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按照法律法规理应给予免税政策的国外中国大使馆、使领馆和国际经济组织驻华使馆意味着组织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1 2022-05-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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