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跟女友现在恋爱两年,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我家里出资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写在了女友名下,她的名字办理了房贷?

    但是房贷是由我一人在还,恋爱期间她在各类软件上贷款差不多4万元,用于我们日常开销,我也一直在偿还,现在感情破裂,我的诉求就是将家人替我付的首付钱还给我,我支付恋爱期间的所有的费用。这样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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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010063623

    发布于2021-12-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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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anshoufeng 丨Lv 0
    银行流水啊,流水证明首付钱是你家的,可以拿回去的。现在婚姻法是男女平等为框架的。就怕骗婚骗钱,只要证明钱是你父母的,他跑不了。更别说你们没结婚,恋爱期间贵重物品的赠予都是需要理由和前提的,这套房子本来就是当做婚房的,现在分手,自然房子的赠予意义没了,就可以收回。这种案子在现在的司法里已经很明确了。除非产权公证过。
    +1 2021-12-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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