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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协议毁约怎样处理

    协议签订于2006年2月底交工,可是直到现在还未交工,对于开发商毁约,我们有权要求退房吗?

    购房 开发商 退房 举报

    提问者:风染殇

    发布于200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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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奥托司机 丨Lv 3
    逾期不超过90日(该日期双方约定),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当开发商交付房屋逾期达到一定的天数,如90日之后,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此时的前提条件是购房者没有接收此房屋,如果已经实际入住接收了房屋,那么只能接受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补偿方式了。
    +1 2007-06-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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