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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310328260
丨Lv 2
1.其实商品房本身的产权是永久的产权,所说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权,是这个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2.如果过了70年,房子还在的话,小区还能正常使用的话,那使用权的地皮就自动续签,当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迁规划了,拆迁就该有补偿了. 70年也到房子的使用寿命了,估计到那时候也破的不成样子了3.现在超过70年的住宅区,还真是少之又少啊!~~~我到现在就知道故宫什么的超过70年了,住宅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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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651290365
丨Lv 2
并不是。这实际上是国内较为独有的土地权和房屋权分离出来的情况。说白了的70年就是指一般居住用地国家转让的管理权限并不是使用权,是所有权,就是把地出借房地产商用70年。可是地面上的附属物,即你的房子全部利益是所有属于你的。但是过去了100年或是200年假如房子仍在沒有坏也就是你的。假如你的房子,土地期限到,而且房屋还不断可以用,一般情况下,你可以用再次应用你的房屋,但很有可能遭受国家使你补缴土地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一情况现阶段都还没所有人碰到,但坚信国家应当不容易收费标准很高。也有一种情况,便是那时候国家对该土地开展了再次的整体规划,例如要取回土地另作它用,从理论上而言,国家应当赔付你的房屋,由于土地尽管是他的,可是房子就是你的,就仿佛如今国家占有了农户的菜园或是其他哪些,全是要赔付一样,尽管土地全是国家的。大部分便是相当于你被动迁啦。可是由于你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假如你的房子恰好在70或是不上70年就坍塌没法定居啦,那麼有可能国家就可以无需哪些耗费当然取回该土地啦。假如土地是独享的,这个时候你是还可以自身再盖。并不是独享,很有可能不可以再盖啦。但是归根结底这个是谁也没有碰到的新难题,坚信那时候国家会出现较为实际的对策颁布。好像大家新中国成立都不上70年,商住楼也是近20年的物质,因此临时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