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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4778192249 丨Lv 1
    住房贷款根据贷款人的年龄而定,理论上按照法定退休前还完贷款即可。最长可以贷款30年。
    +1 2021-10-03 举报
  • ask3104696876 丨Lv 1
    某些开发商为尽快回收资金,尽客五证不全,无法出示有效合法的正规合同,但也会鼓动消费者先期交纳部分房款,做为订金或定金。定金,简单地说就是预先付给开发商的金额: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须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是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备定金的性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的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而“订金”,无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提醒大家,在支付金额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上一般会注明这笔金额是否会退还、几个工作日内退还等重要内容。
    +1 2021-10-02 举报
  • ask4842804980 丨Lv 1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1 2021-10-01 举报
  • ask2237793231 丨Lv 2
    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房产证是具备的。所以说,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1 2021-09-30 举报
  • ask8996708318 丨Lv 2
    "工商银行内部发文指出对买房人放宽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放宽至贷款人年龄+贷款期限≦75年,比以前增加了5年。按以前贷人的年龄从18周岁到70周岁,如果购房者的年龄是45岁,以往只能贷款25年,而现在可以贷款30年了。"
    +1 2021-09-29 举报
  • ask4273550446 丨Lv 1
    "最长贷款年限是30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能超过规定年限(女性不超60岁,男性不超65岁)二手房贷款请求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得超过40年,一般来说,老房子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贷款金额一般会随着房龄增大而相对降低,贷款年限也是如此。在贷款买房时,银行会让购房人提供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能直接反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它是银行决定是否批贷的主要参考内容之一。通常情况,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是其月还款和其他负债之和的两倍以上。"
    +1 2021-09-28 举报
  • ask5758033264 丨Lv 1
    买卖安置房买卖风险:1、政策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3、人为的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1 2021-09-27 举报
  • ask855846294 丨Lv 1
    拆迁安置房有一个上市交易的期限,购买时如果还未到期限,则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更,原房主可以将房屋卖与其他人,造成一屋二卖的纠纷,还可能因为原房主在外面欠款,导致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拍卖等,发生以上情况时,购房者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只能追究原房主的违约责任。总的说来,购买还不能办理过户的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无法保证。
    +1 2021-09-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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