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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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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45987940
发布于2021-09-17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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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232786558
丨Lv 2
你好,请咨询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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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110438582
丨Lv 2
您好,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政策如下:第一条为了保证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发挥承包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法规,结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其户口在内的全部或部分地域内受益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草地、养殖、生产物(配包)等。第三十八条,承包期限:自本办法规定之日起至本年月日止第二十九条,承包期内,发包方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归集体农业建设用地的人民政府,由农民政府在其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支付租金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担连带租赁责任。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后,不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归集体所有;其次,承包期内无其它农家用途的农户不得收回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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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305817748
丨Lv 2
你好,请咨询国土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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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86525379
丨Lv 1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因此我们并没有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约定进行了明确的分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果在承包期内,承包期内,发生承包方不得收回土地。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等,可以参照下面的内容:(一)承包期限内,发生承包方不得转租;(二)转让方因债务不能实现承租土地,承租人应当按照承租人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剩余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满后,依照本法第六十二条、下列合同处理:1、未经出租人同意的除外,还可以请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2、未经出租人同意的除外,还可以请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3、如果有异议的情况,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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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186604771
丨Lv 1
你好。土地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不交纳一定费用,但如果有其他法定的依据,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三十七条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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