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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物权后,未经登记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 举报

    提问者:ask3615751212

    发布于2021-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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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970860716 丨Lv 2
    这个问题应该是源于2008年的争议司考题。这个问题在07年物权法颁布之前,答案应是能;在物权法颁布之后,答案应是不能。但这个题目很尴尬地出现在物权法生效后的08年,答案的意思又是能,就把一帮法学僧搞秃了。物权法颁布前,我国民法不承认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意即只要是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那么无论别人咋的,都无法不经你的同意而获得该物的所有权。继承是可以不需要登记而获得所有权的,所以完全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但物权法承认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而不动产是登记对抗,从此只要没有登记,就都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综合起来看,这个问题应该是08年司考中的一个失误,最大的可能是把以前的老题拿来用,本来想考下新规定,结果公布答案的时候把老答案公布出来了,等反应过来,冤死的也都已经尘埃落定了,干脆把嘴一封,留待后人评说罢了。依目前民法原则,答案是不能。以上。
    +1 2021-07-09 举报
  • ask6001615293 丨Lv 1
    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物权后未登记的,原则上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 2021-07-08 举报
  • ask251639060 丨Lv 2
    看情况!没有登记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 2021-07-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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