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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0
假离婚到底有哪些风险:1、“假离婚”变真离婚去年10月,蒋女士将前夫韩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韩先生名下的一处房产。蒋女士认为,她与韩先生是为规避限购政策办理了“假离婚”,离婚后并未分居,直到不久前两人发生矛盾才正式分手。她主张,韩先生名下的三居室虽然是办理“离婚”后韩先生以个人名义购买并办理贷款手续,但首付款是两人共同支付,贷款也是共同偿还,因此房子应属于两人共同财产。然而,庭审中蒋女士未能就“假离婚”充分举证,也没能证明她曾参与出资购房,且二人在《离婚协议》中已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因此,法院无法采信蒋女士所述情况,无法支持她要求分割前夫韩先生离婚后所购三居室房屋的主张。虽然夫妻两人约定的是假离婚,但两人既然领了离婚证,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来看,就是真离婚。2、年纪太大 离了可能也“白搭”小夫妻假离婚买房,弄假成真的案例太多。有些小夫妻不愿意去冒这个险,但又想钻个空子享受首套房的优惠,于是由长辈出面,老爸老妈假离婚买房。年纪大的人买房,想获得首套房贷款的待遇并不容易。房贷的最长年限可以达到30年,但个人的贷款年限受到贷款人年龄的影响。贷款人年龄越大,可贷款的年限就越短,贷款的压力也就越大。年龄如果太大且还款能力不佳,银行很有可能拒贷。当然,也有人通过增加共同贷款人来解决这一问题,即以假离婚的父母中任意一方的名义贷款买房,在共同还款人中加上子女的名字。但也使父母和子女之间因房屋产权出现纠纷,或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处理问题发生纠纷的几率大大增加。3、贷款额度 不是你想要就会有用假离婚来购买超出限额的房产或是获得贷款优惠,结婚协议上往往会出现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况。比如为了让丈夫名下无房,符合首套房的优惠条件,小夫妻两个的离婚协议上注明房子票子车子孩子全归女方,男方名下啥财产没有了。这种情况丈夫买不买得了房子还真不一定呢,因为还贷能力是银行审批贷款时考虑的核心问题,没有财力很可能让银行拒绝放贷。4、假离婚后复婚 婚后财产有可能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解除时,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已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离婚后,复婚前购置的财产很有可能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从法律上来看,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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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一般来讲这种技术性离婚分为三种:第一种没事折腾型:众所周知,在我们国家买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且相比于二套房,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更低,契税更少,于是乎很多人就这样操作:小明和小红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但是两人还打算再买一套好一点的,于是两人商量了一下就离婚了,原房子归小明,小红负责买房,等买完房,贷款神马的弄明白以后,两人再复婚。第二种是买房贷款受限制型现在贷款买房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婚后有一方的个人征信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或者是由于身份特殊(例如外籍身份)等不利于贷款的条件,就会让家庭在银行贷款时受到很多限制,于是在这个时候,很多夫妻就会选择假离婚。第三种就是骗取福利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所以各地在房产政策上也会有所差异,尤其是在面对当前库存严重的巨大压力,很多地方都颁布了相关的购房补贴政策。比如,政府有一项政策,给予在本地购买首套房的高校人才3万左右的安家补助,有项要求是此房为家庭唯一住房。一对新婚夫妻,各自在婚前以自己名义购房,然后结婚。他们来申请安家补助的时候被告知其家庭有两套住房,故无法申请安家补助,如果在各自单身的情况下,两套房子均可申请3万元左右的补助。于是他们打算先离婚拿到补助再复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有很多夫妻选择假离婚,毕竟这6万元的补助对于三线城市的新婚夫妇来说的确有不小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