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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道算不算二手房,在线求助!!!

    一个朋友(并不是很熟)去年11月份在北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从今年1月份开始向银行交纳按揭费用。可是我这个朋友现在又不想要这套房了,于是我想将其买下,本人从来没有买房的经历,因此特向各位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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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经典双喜

    发布于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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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墙上一颗钉 丨Lv 3
    楼上解答的非常好!
    +1 2007-06-14 举报
  • 火星上的蚂蚁 丨Lv 3
    就上述情况而言,虽然你的朋友买的是商品房,也没有入住,但是如果转卖给你,也是要界定为二手房的. 由于你朋友是通过按揭购房的。 我觉得买转揭的房子会存在着一些隐性风险。主要在于过户的方式,其一如果是直接更名的方式(即卖方关于房屋的剩下按揭你原本不动接过来,然后把首付款及差价还给卖方),这是最便捷的,只是这样办手续非常麻烦,需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交易所或产权登记中心)、银行、卖方、买方,有时还需要开发商几方相互配合操作才有办法,只是要同时召集这几方来办难度很大。所以就有以下方式:你帮卖方先把银行余款还上,等房屋解押后,再来办过户与按揭手续,但是这样的话你的风险会比较大,因为存在着等房屋解押后,房东反悔,不想卖房,这样你的解押款追回的程序非常麻烦(经常弄到法院去),有的人甚至一解押,边打官司一边把房子都卖了,到时候根本追不回钱的都有。所以采用此种方式,最好不要自己去垫钱,而去找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由他们作为中间人提供资金,来进行操作,这样比较安全,交易不成卖方钱也拿不走。只是这样要付担保公司一定的担保金额(担保金的利息)最后一种应该说是最好的,就是房东自己有余钱,可以先解押,然后同时与你签定合同,等解押后再过户并办理按揭,以及违约责任等。这样等他的产权证办出来后过户,你的风险就小的多了,不过也存在着解押没有及时,一直拖等,那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就可尽量预防及避免。从房东而言,他会提高定金的数额,让你不容易反悔,如果他解押完你不买,那要赔偿双倍定金。
    +1 2007-06-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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