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离婚前与前配偶有房屋,离婚后给了对方,再婚后配偶无房,新家庭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是否受离婚三年限制?$https://m.fang.com/ask/ask_4721041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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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与前配偶有房屋,离婚后给了对方,再婚后配偶无房,新家庭是否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是否受离婚三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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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aopeng1061
发布于2021-06-08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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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82707677
丨Lv 1
很高兴可以帮您解答这个问题。《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所指的婚姻状态为申请时点婚姻状态,申请时为已再婚的家庭成员均无购房记录不受离婚三年限制;离婚前有购房且转移给前配偶的,再婚后配偶虽无房,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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