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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791912326 丨Lv 2
    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1 2021-05-29 举报
  • ask4001365171 丨Lv 1
    国有土地征收,一般是指政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集体土地征收一般指政府对农村、城市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收归国有,再处分。
    +1 2021-05-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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