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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146119176 丨Lv 0
    各地政策不同,而且还要看是不是普遍有不领证的现象。如果是,拆迁时就会有补偿安置。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1 2021-05-30 举报
  • ask3795496143 丨Lv 1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证件: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6,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8,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1 2021-05-29 举报
  • ask1967350145 丨Lv 2
    被拆迁方所还建的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被拆迁方原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的。如开发商与被拆迁方协议:按原住房面积1:1.15的比例还建。房屋被全面拆除并重新规划新建。那么被拆迁户还建的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其原有房产所拥有权不存在任何的联系,作为开发商为取得被拆迁土地使用权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仅就是建筑房屋的成本,还包括另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也就是说开发方与被拆迁方还存在着以土地使用权换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所以,对此还建的房产应当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中就包含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作为开发方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
    +1 2021-05-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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