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欠债房改房能被执行吗?有什么建议呢?$https://m.fang.com/ask/ask_4707582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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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房改房能被执行吗?有什么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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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
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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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010063623
发布于2021-05-27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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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40061381
丨Lv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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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557493137
丨Lv 2
只要房屋产权归被执行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即使是唯一的房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一、房改房也称之为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二、符合法定条件时,唯一房产也可执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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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118633145
丨Lv 1
权利归属不存在异议首先法院的强制执行首先要确权。所以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可要求原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补足上述价款,房改房超标,只是有瑕疵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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