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赠与遗嘱还需要公正吗?谁能说说呢?$https://m.fang.com/ask/ask_4707560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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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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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023452934
丨Lv 1
可以,首先该房产是老人夫妻共同所有的。所以2个女儿可以分到母亲这一半的1/4的,前提是没有遗嘱。如果父亲写遗嘱给儿子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2个女儿各得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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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149214282
丨Lv 1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 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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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梦伊涟
丨Lv 4
1、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的费用应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的规定来确定: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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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437723673
丨Lv 2
不可以,过户之前可以收回,一旦过户就不可以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所以,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撤消的,也就是说不能收回.除非,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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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pohht
丨Lv 3
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公证可以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我国目前遗嘱的效力上,公证效力是最高的,其次才是时间效力,时间上新遗嘱效力高于旧遗嘱,所以假如赠送的经过公证,那么应该按这份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71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财产的占有、收益、处置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6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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