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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商鋪可以买卖吗?需要本人亲自去的吗?有明白的请回答?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8345606164

    发布于2021-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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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384279292 丨Lv 1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1 2021-05-30 举报
  • 冯文招 丨Lv 3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买卖的,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房产证原件的。房产过户在房产所在地的县级房管局办理的。
    +1 2021-05-29 举报
  • 明月池馆 丨Lv 2
    不用,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了。有房产证就有土地证,没有土地大证的土地根本不可能让建筑公司建房子。
    +1 2021-05-28 举报
  • ask8345016381 丨Lv 2
    1、按照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在5年内是禁止上市交易的,因此一旦卖方到时反悔,有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你到时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建议谨慎处理; 2、如你决心要买,也需要在签订协议时保障好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在违约责任方面。 法条参考:《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 2021-05-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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