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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991925606 丨Lv 0
    儿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即使女方出嫁也一样有权利继承。希望你能采纳我的意见!
    +1 2021-05-29 举报
  • ask6692102772 丨Lv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继承的法律,你是有继承权的。但是,依照现行法律,你的继承权只有在你的父母过世后,才能实际行使。现在你的父亲仍健在,你母亲去世后属于她的财产部分现在由你的父亲一并管理,实际上目前你们做子女的仍无法继承。所以,你现在只有等待。但同时,你可以向你的父亲提出,拆迁后新分配的房子,只写你姐的名字是不对的,你也有继承权。听听你父亲的意见。你要明白,子女有权继承父母亲的财产,但是,父母亲同样也有权将属于自己的财产,赠与自己的亲人或其它人。这是他们的权利,如果你的父亲想将属于他的财产全部赠与你的姐姐,因你和你姐均已成人,并独立成家,父亲不再对你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所以,你是无权干涉你父亲的赠与决定的。但是,对于遗产中属于你母亲的部分,你是有权继承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的。所以,你可以通过与你的父亲沟通,听他的意见。如果他同意在你去世后,你和姐均分继承,那现在最好有个说法。不能由你姐一人取得房产权。如果他想将全部财产给你姐你可以理直气壮地争取属于你自己的、你母亲留给你的那一份。
    +1 2021-05-28 举报
  • ask378212511 丨Lv 1
    根据百度百科查出安置房定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所以所谓安置房实际上是对房屋原住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并不属于原住户的财产,当然如果原住户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则又当别论,既然不属于原住户的财产自然不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1 2021-05-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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