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法院可以执行安置房吗?法院有这个权利么?明白的都能说说??$https://m.fang.com/ask/ask_4707487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7074870
-
法院可以执行安置房吗?法院有这个权利么?明白的都能说说??
更多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1816701431
发布于2021-05-27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ask8476089457
丨Lv 2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
-
-
ask9063878991
丨Lv 1
不是唯一的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
-
ask9561509882
丨Lv 1
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