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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boboliuxia 丨Lv 3
    一般不会有法律责任,安置房二次买卖的后果: 1,如果当事人要购买的安置房是有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可以上市交易,不受交易次数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要购买的安置房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那么合法权益是很难受到保障的,如果出售方反悔,当事人一般只能拿回本身的购房款及相应的利息部分,其他很难得到扶持。
    +1 2021-05-30 举报
  • ask6390007876 丨Lv 1
    这个在我们这里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和政策有冲突,公证就违规了!你的交易不合法,在过户之前法院都有权查封的,如果查封你的处境将很不好,你只能主张卖方赔偿你!但是卖方的经济实力很值得担忧!所以还是三思啊!
    +1 2021-05-29 举报
  • ask3949328331 丨Lv 2
    看房屋的性质是什么。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房产证过户问题,以及违约责任等。公证没有什么意义,关键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一次拆迁评估中,估价结果既有整体价格,更要有分户结论。要处理好估价对象的这一整体与个体的关系,一个小区拆迁评估中往往要以“栋”为对象,求出 “栋”的基准价格,然后再将此价格修正到各个单元,且每一单元的价格又必须因其不同的楼层、朝向、采光、户型等诸多因素分别考虑。
    +1 2021-05-28 举报
  • ask3158356690 丨Lv 1
    不能转让的房屋: 1,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 2021-05-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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