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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房交房问题上坊到北京哪个部门?希望有知道情况的说来听听?

    楼房 交房 举报

    提问者:ask9871067856

    发布于2021-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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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1177724707 丨Lv 1
    交房两书应该是由房管局填写。两书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开发商不能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视为交付不能,购买人可以拒绝受房,无需承担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同时还可以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延期交房的相关条款要求开发商承担滞纳金。
    +1 2021-05-30 举报
  • ask443894457 丨Lv 1
    如果逾期交房超过三个月,购房者还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
    +1 2021-05-29 举报
  • ask1873216196 丨Lv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政管委、上海市住宅局,深圳市国土规划局、住宅局: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1 2021-05-28 举报
  • ask4907410163 丨Lv 1
    各级建设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商品住宅质量。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实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1 2021-05-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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