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商品房一楼住宅改门面我怎么投诉?$https://m.fang.com/ask/ask_4707248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7072486
-
??商品房一楼住宅改门面我怎么投诉?
更多
商品房
商铺
楼层
住宅
举报
提问者:ask7269668140
发布于2021-05-27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ask498934793
丨Lv 2
正规操作程序为:带着房权证原来的确权档案(房产部门有),到所在地土地部门、规划部门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和房屋规划用途变更,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用途变更。
-
-
-
ask6186604771
丨Lv 1
向房产局投诉,它是物业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 向规划局投诉,规划批准的是22层,物业多盖一层违反规划批件; 向城市管理局投诉,向消防局投诉,违章建筑(逃生的安全通道改造成营业门面出租)消防通道堵塞 供参考
-
-
-
ask2203783537
丨Lv 1
这种情况属于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未经审批是不合法的。1、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二是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2、有利害关系业主的范围原则上确定为在本栋建筑物之内;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也与“住改商”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利害关系的存在,即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3、有利害关系业主的意见表达不适用“多数决”原则,即“住改商”行为应经全部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房进行商业经营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主张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以已经造成实际损害为限,具有损害发生危险时,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也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