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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一、集体用地城中村改造属于集体用地性质,城中村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村民持有宅基证,宅基地范围内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均被认定为应补偿安置的面积。(一)货币补偿:如期搬迁可获购房补贴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村民,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房屋的年代、结构、区位对该房屋给出市场评估价。部分村民听说自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后,选择突击加盖以期获得更多的补偿。需要提醒的是,《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规定,货币补偿只针对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按市场评估价补偿。不过,村民无需担心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低于市场商品房价,补偿款不够异地购房。如果被征收人按期搬迁,将获得被征收房屋主体货币补偿款30%的额外购房补贴,同时还有按时搬迁奖励以及搬迁费等。(二)房屋安置:人均安置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与货币补偿相比,选择房屋安置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不过,相同的是,只对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合法建筑中的有效面积等面积予以安置。具体安置办法可套用下面的“公式”。补偿规定:被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建筑面积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给予补差安置,补差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本价每平方米540元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