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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人租期未满,人找不到,也不交租金,房主怎么办呢?

    租房合同签的是一年,才三个月,就找不到人了,也没续交租金(三个月收一次),生活用品都在屋里,我能找另外的人来租住吗?当初是通过房介签的出租合同,现在房介不管.房客的物品怎么办,万一以后说少了什么东西呢.

    租房 租房合同 房租 租期 举报

    提问者:追風小妖

    发布于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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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xulu_sky 丨Lv 3
    第一:找中介公司居间协调,中介公司虽不承担责任,但是负有协调的义务。第二:如果中介公司也无法找到承租人,只好把门打开了。像这种情况要找中介公司当见证人,还要找居委会,派出所等到场这样才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
    +10 2007-06-14 举报
  • 玉树麟枫 丨Lv 3
    按当时签约合同办事。把租房人东西找个地方保管起来。不值钱的扔掉,当然要一份清单,最好找几个证明人,当地的治安保卫、居委会等等。
    +1 2007-06-14 举报
  • sunny520311 丨Lv 3
    当时有没有约定不按时付房租的条款?如果中介是合同当事人之一,它必须管如果它仅仅是介绍你们成交,它是不管的你最好是找居委会和派出所一起,把门打开,说句不太吉利的话,谁能保证屋内放的就没有违法犯罪的东西?
    +1 2007-06-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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