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要出租房子,物业要多收钱合法吗?$https://m.fang.com/ask/ask_4687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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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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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龙在水
丨Lv 3
不合法,让物业公司出示有关的规定。(必须是相关政府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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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乐
丨Lv 4
说说我的看法: 不管房屋什么方式所建,有五件事情是不会改变的;1、照明用电是供电局通过线路输送,但是小区内低压配电设备设施、公共区域供电线路等等都需要物业公司管理维护。2、生活用水设备设施需要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维护。3、生活用燃气设备设施需要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维护。4、小区内环境卫生、绿环等等需要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工作。5、小区安全需要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等等……。 以上五项内容那一项不需要管理费用?你原来是人家单位的,那么有单位负担理所应当,你现在不在单位了当然要负担这一部分费用。你自己居住人家不好意思向你收取相关费用,我认为人家已经做的不错了,可是现在你要出租房屋盈利,你不缴纳这些费用就实在说不过去了,你说呢? 当然从你的发言中也看到了每平方米3元确实有些多了(根据北京市居住小区收费现状)。虽然多,但是你却不能证明单位收取费用违法或者说不合理。相反单位却可以拿出N个理由证明人家收费合理合法。另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建议你:积极与原单位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协商费用多少,作为个人当然是越少越好。因为你要是对抗的结果绝对比这个费用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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