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村树木赔偿,村委决定修河修路,叫我无条件把十几根树木砍掉没有任何补偿,自留地同样没有补偿,村组长违法吗?$https://m.fang.com/ask/ask_4685599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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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树木赔偿,村委决定修河修路,叫我无条件把十几根树木砍掉没有任何补偿,自留地同样没有补偿,村组长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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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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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448714198
发布于2021-05-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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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bfl
丨Lv 4
你好!你如果有林权证,土地承包权证作支持,协商赔付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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