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ask6562990777 丨Lv 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银建楼小区相关问题。广州银建楼的物业公司是暂无资料,暂无资料物业类型是普通住宅,提供安全的物业服务。物业费0.5元/平米·月,合理收取。是一支非常负责的物业团队。银建楼停车位有暂无资料,基本上能满足停车需求。另外,银建楼规划的车位也是非常符合标准要求的,因此银建楼停车不难。如果遇到停车难的问题,也有银建楼的物业快速协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有更好的答案,欢迎填写。如有其它疑问,可以在Q房网问答板块提出或联系经纪人解答。希望能帮到您,祝您购房愉快!
    +1 2021-05-05 举报
  • ask2119762825 丨Lv 2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的产权以房屋登记簿上的登记为准。严格意义上说,房产证上的都不能认定产权人,也就是说,将来发生争议,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处都要查询房屋登记簿。这里所谓的房屋登记簿是房管部门的档案。故此,本人认为,即使公证了,也是证明有这样的行为,将来发生争议,通过救济途径(法院)审理后,房产应当认定为房屋登记簿上的登记人所有,最多无非是把全款退给你,因为你未办理房屋过户登机手续。
    +1 2021-05-04 举报
  • 黎文豪 丨Lv 3
    公正委托是可以撤销的,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你想要跟业主走全款公正的路。等满五年再过户,业主其实是随时都能反悔的,不靠谱,最好是不要买。
    +1 2021-05-03 举报
  • ask7261355997 丨Lv 1
    这种方法有点想当然,本身并不能预防原房主“一房二卖”,只会在出现纠纷时把事情搞得更复杂。而且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这种方法在操作的时候很可能涉及所谓“阴阳合同”、“阴阳条款”,非常容易出问题。发生“一房二卖”时,一般情况下,谁先办理过户手续拿到房产证,房子就是谁的,公证委托和《房屋他项权利证》都不足以对抗不动产权属证书。设计这种方法的人可能认为尚处于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在一些城市也的确如此,但并非绝对。房主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把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后,虽然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抵押权仍然存在,可购房者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届时房主可能构成根本性违约,需要返还全部购房款,甚至加上违约金,但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把钱花光无钱可赔的现实可能,对购房者并没有足够的保障。
    +1 2021-05-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