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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奥托司机 丨Lv 3
    开发商是对土地进行开发,然后进行商品房销售而从中获得利润的盈利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价格较低的原材料,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这样就造成了后期管理上的矛盾.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是由房地产公司主持和业主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从而使业主满意,属于服务性企业.在国内很少有出现房地产公司或业主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现象,主要是为了节省管理成本.一般由开发商下设物管公司.这样就出现了开发商因降低成本而“因房屋整改不到位”最终延期交房,经过反复交涉,房屋终于到了业主的手中,但是出现的问题还是屡见不鲜,所出现的问题全部推到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又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如果发生质量而引发资金问题都需上报或仔细斟酌,最终还是满足不了业主的需要,产生“交物业办的事,说了也白说,以后别理这些人了”这样的结果.这就是我的个人观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发商为了取得市场核心竞争力,这种现象将逐步消失.第三个问题:"小区安防设施不到位,开发商房屋售出后就置之不理,物业保安在正常的开展工作的同时,一业主存放在房屋内的一小件物品丢失,物业管理改付何种责任?"主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已经介入管理,是否收取物业管理费.
    +10 2007-06-13 举报
  • 罗小渣 丨Lv 3
    我不赞同mapzeng2000的说法 在国内刚刚开始有楼盘有物业时,三者之间的关系确实是像mapzeng2000所说的这样的,因为物业的可以偷用公共维修基金,这笔巨额的费用,从而给业主带来巨大的损害,狮子先吃羊,剩下的一部分留给了狼继续第二次残害。 但是随着国内各项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三者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更加微妙的变化。 业主依然是羊,被老虎吃;获益最大的自然仍然是开发商--老虎,开发商只管修房、卖房,欺上瞒下、哄抬房价,然后成立一个子公司,就是物业--可怜的狐狸,或者是披着狼皮的羊(可怜的孩子),所有的工程遗留问题全部交给物业去处理,一旦卖房完毕,老虎把肉分食完全了,只留下可怜的狐狸,去收尾,物业管理费有多少用处?基本上国内的物业(这里只指住宅小区物业)大多是亏本的,如果只靠物业管理费,可以说国内没有多少物业公司能够生存下去。 变化最大的就是物业了,全没有了昔日狠骗业主钱的凶残,也没有了狐假虎威的风光,现在的物业就是开发商的替罪羔羊。物业拿着开发商给的一点点钱来维持生计,业主觉得物业是在欺骗和不作为,事实上,楼主所提到的房屋补漏和业主不肯收房,这样的问题不应该是物业承担的,房屋的遗留问题应该是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承建商来负责,而楼主所说的第三点关于安保,说实话,这方面物业是非常被动的,本来安全就不是谁能够给谁保障的,就算是警察叔叔也不能保证没有治安事件,就算是交警阿姨,也不能保证一起交通事故都不发生的嘛!而这方面在国内的法律法规中也还是比较的空白,所以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总之目前来说最可怜的不再只是业主,物业也加入到了这个行列中,开发商依旧是如狼似虎,坐享其成看着业主把所有责任归结到物业身上而坐收渔人之利。 唉~~我好想买房,可是也不想上当~~~~~ 市道差啊
    +1 2007-06-13 举报
  • 潜龙在水 丨Lv 3
    开发商是狮子,物业是狼,业主是羊。羊或许有选择,但是只能选择给哪只狮子吃掉大部分,然后被狮子扔给狼啃骨头。
    +1 2007-06-13 举报
  • 杨小乐 丨Lv 4
    1、物业管理企业在未交房的补漏过程中,起一个督导作用。为什么好多反映到开发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呢?这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并没有很好的方式或者说是现阶段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物业管理企业制约开发的依据和手段。2、你说的是业主迟迟不肯收房吧。业主不收房子,因房子没有整改好,是可以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向开发提出。但是因为这个原因不交物业管理费是不对的。为什么呢?物业管理企业不会因为一家、两家没有入住,而停止服务。物业管理的范围是小区内公共部位。业主户门以外,入户服务是要收取费用的。3、对于小区配套不到位,其实责任在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利要求开发完善,但是物业管理企业并没有责任要配备这些东西。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开展了正常的工作,东西还是丢了,这个问题物业管理企业是不负责任的。为什么呢?前提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了正常的活动。如没有是要负责任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好多问题,不是物业要负责的。关键是责任的分清。
    +1 2007-06-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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