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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公积金贷款一套房子,未还清,现在在天津缴纳公积金一年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首付几成?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首付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2776675519

    发布于2021-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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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952160471 丨Lv 0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须符合如下条件:(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在津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2)申请人家庭名下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5)目前在缴存状态;(6)申请人家庭名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公积金住房提取记录小于两条(包括商业贷款)。注意: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首付方面,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1 2021-03-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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