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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签房贷协议的时候银行工作疏忽,在共同还款人到场的情况下没叫他们提供所需要的证件,事后由我提供少其中一人签名,如果因此导致贷款不成,责任在谁

    在签房贷协议的时候 北京市

    还款 贷款

    提问者:ask6311215344

    发布于2021-03-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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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15308733 丨Lv 2
    信贷员可能是个新手,不太熟悉本职业务,在收集客户资料时,有误漏的地方。在贷款申请审批时常发生这类事情,贷款在审批后返回重新补充资料或在贷款审核上报时才被发现缺少必要资料,当然责任主要在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向客户说明白情况,没有做好双人面谈询问调查工作,给客户带来不必要麻烦。住房借款合同上,如果有共同还款人,肯定是需要共同还款人签字按手印的。不然这笔房贷就可能因手续不健全而得不到贷款审批通过。 补救办法:希望能和银行客户经理协商解决,二,看能否补签?三、当然当事人能回到现场签字最好。
    +10 2021-03-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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