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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套房卖一套,地税局要求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合理吗?

    准备把不是户籍所在地的房子卖了。可是地税局要求必须交20%的个人所得税。网上不是说是房屋价格的1%吗。房屋属于普通住宅。这个合理吗 北京市

    普通住宅 房子 住宅 个人所得税 举报

    提问者:ask7812849622

    发布于2021-03-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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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34427676 丨Lv 1
    您好,个税缴纳标准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差额(现成交价与原购入价的差额)的20%,另一种是房屋成交总价(高于地税核定价)的1%
    +1 2021-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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