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公公单位多年前福利分房,单位因大龄子女分了3+1房子(即一套三室和一套一室住房)将来公婆的房产如何合理分配?$https://m.fang.com/ask/ask_462010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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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单位多年前福利分房,单位因大龄子女分了3+1房子(即一套三室和一套一室住房)将来公婆的房产如何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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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662932854
发布于2021-03-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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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114886105
丨Lv 1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一人,父母将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这种观点的依据在于: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即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应以登记为准。既然父母已经以其子女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其子女,而不是父母,这样登记的房产自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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