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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广州第三次购房贷款事宜请教

    第一次广州购房,由一人公积金贷款25万,房产证两个人,未婚,2015年8月提前还款第二次广州购房,由一人贷款169万,房产证两个人,已婚,未结清;想把第一套卖掉,重新购置,可否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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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863135854

    发布于2021-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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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872078270 丨Lv 0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只能使用两次。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如有疑问,建议您拨打公积金热线12345进行详询。感谢您对链家网的关注和支持。
    +1 2021-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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