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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户口不在天津,房产证可以写名吗?

    一方户口在天津,另一方户口不在天津,双方想婚前在津买房,可以写二个人名字吗?因为一方有过贷款记录(已还清,且房产已出售),担心列为二套贷款比例提高,是不是只能先贷款再结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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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952681437

    发布于2021-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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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88366542 丨Lv 1
    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如果想要写两个人的名字,要确保二人都有购房资格。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来说,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1 2021-03-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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