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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人青岛买房的相关规定?

    请问外地人在胶州有套房 贷款没还清 有医社保满十二月可否在市区买房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3601635719

    发布于2021-03-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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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909118631 丨Lv 1
    您好,2017年3月15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中规定,“对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在近期实际办理过程中,如果购房前开具《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购房资格查验证明》时,胶州、莱西、平度、即墨的房产也显示在证明上,则不能再次购房;如果显示不出来,则可以购房。关于贷款,按照目前政策,如果未结清的贷款和名下房产是对应的,再买房是可以按照二套进行贷款,前提是需要具备购房资质。随着与新的政策相关的细则的持续出台,具体执行细则也会有变动,如有变动,我们会持续给您提供新的答案。
    +1 2021-03-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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