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sk4741794713
丨Lv 1
房东出租房注意事项1、对房客进行筛选尽量将房子租给有正当职业、有修养的人。2、房东要核实房客身份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用途等情况,并且留下身份证的复印件。3、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房子不要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尽量以半年为短期限,并且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太多的信息。4、租房合同与内容房客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出租合同中。签合同时,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并且写明如果损坏,该怎么赔偿。写明交付房租的方式,季度付或是半年付,然后加上如果过期还没交款的赔偿。5、出租押金可以多要一些押金。一般来说,都是留房客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如果租金是1000/月,押金就留1000。当然,如果房子是新装修的、新家电,也可以适当的多留一些。6、避免房租各项费用的拖欠让房客保留交纳水、电、暖、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费用的收据,避免各项欠费。
-
-
ask4223374225
丨Lv 1
房屋租赁房东注意事项:1、房屋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因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出具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将已购公房出租,且未办理产权证,房主可以从单位开具相关证明。2、由于购房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应将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上缴。但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仍是按私房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3、房屋有下列问题就不能出租,否则即是违法租房。(一)凡新建住宅,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情况下房子不能出租;(二)不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不能出租;(三)产权共有的,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或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四)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出租;(五)租用房管部门的公有住房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房屋不能出租;(六)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现住的全部或部分房屋出租;(七)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人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八)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房”不得出租;(九)有倒塌危险的破旧房屋或临时建筑不准出租;(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4、出租房屋时对于承租人房东也应该慎重选择,例如有没有稳定的职业,有没有不良的嗜好等等。由于每个人的判定标准不同,且情况较为复杂,具体问题还想房东自己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