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市场商户。市场要拆迁。我不是不应该要补偿跟搬家费用$https://m.fang.com/ask/ask_4536429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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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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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197923173
丨Lv 1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出租方没在合理期限通知商户,因此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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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815911642
丨Lv 2
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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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85999145
丨Lv 2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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