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买了一个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上写的是68万,但是到了房管局办理过户签网签合同的时候让我写38万,$https://m.fang.com/ask/ask_4518241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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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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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伟
置业顾问
您好,我是主要负责临深片区惠州大亚湾,惠阳,仲恺这三个片区的新房和二手房交易,对这周边的优劣势非常熟悉。 买房可享受额外优惠,免费接送看房,有需要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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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
经纪人
这个合同写的是你们实际成交价,后面的38万是缴税价格 这是在合理的为您避税,方法是可行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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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伟
经纪人
68w是合同成交价 是双方认可的成交价 38w是房管局过户指导价 这样可以给你避税的 对你有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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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萍
经纪人
这不属于阴阳合同,这是在规避税收,68万是你们双方协议的成交价,38万是房管局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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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霞
经纪人
68w是合同成交价 双方协商的成交价 38w,这样可以给您避税的 给您省钱,不受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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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彩勤
经纪人
这个可以签也可以不签,看您本人呢,按38万签客以少点交契税卖也是少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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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银军
经纪人
是阴阳合同,帮你省税的。当然你可以不愿意,按68万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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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翠
经纪人
38万是房管局对你买这个房子的评估价,这样为你节省税费,你也可以说68万,你上税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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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振龙
经纪人
直接去告他们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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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锋
经纪人
那个是缴税价格,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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