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xx(仅有2个女儿)刘xx(卢xx
卢xx(仅有2个女儿)刘xx(卢xx二女儿)张xx(卢xx大女儿的的儿子)事件经过卢xx女士于2004年回村养老,于2007年去世。在此3年当中,多次与邻居,村里的人口述她名下的房子指定由她外孙xx深继承。 于2007年10月05日办理卢xx后事当天,有众多亲戚朋友,村里邻舍在现场。众人见证之下约定,由张xx购买矿泉水用于办理当天事宜,该房子则由张xx继承,卢xx的女儿刘xx当场答应。当天中午张xx也购买矿泉水回来,兑现约定。 近日村里有预备征收告示,刘xx知道后,对当年的约定进行反悔,以是卢xx的女儿继承该处房产。在未得到张xx的同意,私自将该房子登记在她个人名下。 张xx知道此事后,与刘xx商量该处房产分配问题协商无果。 张xx考虑亲戚一场,主张将该房产按照征收条件,一人一半。而刘xx主张该房产应该全归她,或者绝大部分归她所有。 问: 一、作为张xx立场该怎么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 二、刘xx已经将房屋登记在她名下,找当年现场的人写份证明书有作用吗? 三、若按此情况,进行房屋分配可以分到几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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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不准叫我丫丫
发布于2020-10-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