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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的商品房应由谁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购买的商品房应由谁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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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845513919

    发布于2020-10-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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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45156800 丨Lv 0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下列情况可以单方申请: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等几种特殊情形外,均应由权利双方共同申请,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应以共同申请为原则,单方申请为例外。因此,市民购买商品房的,应该由业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收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1 2020-10-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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