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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朋友18年1月跟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期房,合同上明确规定交房期限是2020年4月30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您好,我朋友18年1月跟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期房,合同上明确规定交房期限是2020年4月30日,至今未交房,依照合同开发商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朋友在2020.8.17向开发商发出了退房通知书,开发商于8.18收到该通知书,然后到至今开发商一直拖着说在走程序,一直没进一步发展,合同上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在收到通知书15日之内退还本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现在开发商一直拖着,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市

    开发商 购房 期房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帅得惊动了天

    发布于2020-09-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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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58590352 丨Lv 2
    建议直接起诉对方
    +1 2020-09-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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