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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是去年10月买的,但没有办理入户,物业收取过冬取暖费是还合理?

    房子是去年10月买的,当时交的首付,其余用公积金贷款,年底开发商通知可以办理入户了,但当时小区连路都没修好,且今年8月才办完贷款手续(因他们的预售证刚办下来)。所以一直没有入户。当我办理入户手续时被要求交06年的取暖费,大约两千多元,理由是供热公司在新房第一年试气,必须得通气,当然就得收钱。而我到现在还没有办理入户手续,房门钥匙还在物业手里,房子我也从未进去过。是不是真正供气了我都不知道,就算是给通气了,请问这钱我是否该交,物业收取这部分费用是否合理,在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如果诉求法律解决我是否能赢?请给个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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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脆饼干

    发布于200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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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蝴蝶笨笨 丨Lv 3
    诉诸法律您肯定赢,购房合同中没有的费用可以一律拒付。最好是业主们联合起来,推荐代表交涉,人多力量大。
    +1 2007-06-10 举报
  • 海子无言 丨Lv 3
    首先你,去年买房时开发商就是非法销售,如你所说今年8月他们才办下预售证,那他们8月才有资格销售.你完全可以有理由拒绝交费.两个理由,第一他们非法销售.第二就算合法,入住日期也必须是你的贷款办完以后(也就是今年8月),只有贷款放了之后开发商才可以把房屋移交给你.
    +1 2007-06-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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