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汉阳区四新北路农科院建了团体购买福利房,当时黄X是职工这房子能归我吗?
你好,2010年汉阳区四新北路农科院建了团体购买福利房,当时黄X是职工,有指标,但是付不起购房款,所以我用5万买下了指标,并签署了指标装让协,购房款都是我出的,但是一直没过户,我住了10年,现在要办理房产证了,黄X已经去世,需要其儿子协助办理房产证,也就是承诺房产证办给我,但是其儿子提出要我支付6万才协助办理,原因是房价涨了,他吃亏了,请问如果打官司,这房子能归我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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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441184770
发布于2020-08-24 北京市